日本打工度假制度是基於日台之間的協議,提供台灣18歲以上、30歲以下之青少年能有體驗日本文化和日常生活方式的機會,認可其在期限最長為一年的度假期間,為補旅費之不足,而從事打工活動的一種制度。
(1) 申請方法:須由申請者本人,攜帶所需文件,向交流協會提出簽證申請。 ※不接受代理申請或郵寄申請。 (2) 申請地點: (公財)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(公財)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 (3) 申請期間:第一期 : 每年4月底或五月初。第二期 : 每年10月底或11月初。 (實際時間請依照日本交流協會公告) (4) 受理申請時間: 上午9:15-11:30、 下午1:45- 4:00 ※其餘時間不接受申請。
詳細內容(1)申請簽證時年齡限制在18歲以上、未滿31歲。 (2)申請簽證期間必須居住於台灣,並持有台灣有效護照。 (3)持有新台幣8萬元以上之存款。 (4)身體健康且並無不良紀錄或是犯罪紀錄。 符合以上條件者,皆可以申請打工度假簽證。
詳細內容打工度假簽證一年有兩次申請機會,如果漏掉任何一項申請文件就會錯過,請務必好備好以下文件申請。 ●簽證申請書 ●2吋白底彩色證件照1張 ●台灣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面) ●履歷書 ●理由書 ●計劃書 ●最終學歷等證明文件 ●足以購買回台之交通票券,及在日停留初期維持生活之必要費用的證明文件 ●其他自我推薦之文件影本 (並非絕對必要) ●護照影本 (申請時護照正本也請同時攜帶)
詳細內容日本就勞簽證是外國人在日本合法工作的證明。就勞簽證是以專業領域資格的在留身分工作,一般來說期間限定為1年,但就勞簽證可以重複更新且能延長簽證的時間長期在日本工作。ㄧ般申請的日本就勞簽證有「技術(ㄧ般理科專業)」和「人文知識・国際業務(ㄧ般為文科專業)」兩種。日本就勞簽證種類分為教授、藝術、宗教、報導、經營/管理、法律/會計業務、醫療、研究、教育技術/人文知識/國際業務、企業內轉職、介護(照護)、興行(歌手、演員之類)、技能,共分為14種。經過日本企業的確認聘用之後,大部分的公司會幫外國員工申請工作簽證,但是也有部分的公司是會提供外國的員工辦理簽證所需的資料文件,然後請外國員工自行到入國管理局辦理變更在留資格手續。
(1)申請方法:需要透過企業面試合格採用後,向入國管理局提出相關文件。 (2)申請地點:各區入國管理局 (3)受理期間:周一至週五 上午9:00~12:00、下午13:00~16:00 周休二日、例假日休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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